加州七家企业因受到"居家避疫令"(stay-at-home order)的限制而收入大减,甚至被迫暂停营业。他们于23日向加州中区联邦地方法院提告,指控包括州长纽森(Gavin Newsom)在内的加州和县市级32名政府官员"违宪",要求政府允许他们在遵守社交距离规则的同时正常营业。
原告方的七家企业来自不同的行业,包括餐饮、食品、探险、娱乐制片、宠物美容、野火照明、好莱坞特效照明设备等。代表原告的是旧金山Dhillon Law Group Inc.和洛杉矶Geragos & Geragos两家律师事务所。Dhillon同时也是纽森被起诉向失业无证移民提供救济支票一案的原告代表律师行。
这起讼案是加州首次有多家企业质疑政府的"居家避疫令"而组团提出的大规模诉讼。控状声称,目的在于遏制"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大流行而实施的"居家避疫"措施,违反了联邦宪法,具体所指的宪法,是"联邦法典"第42卷"联邦民权法"第1983节(b)正当程序条款,以及联邦宪法第五和第十四修正案平等保护的条款。
这起诉讼同时还要求法院作出一项宣告性判决,即州和地方的卫生令违反联邦宪法和加州州法。原告方要求,"除非这些命令是按照联邦宪法的所有程序性和实质性正当要求发布的,否则应禁止执行。"
Dhillon和Geragos & Geragos在起诉书中写道:"总体而言,被告的命令不仅关闭了原告的业务,而且还关闭了加州数百万的其他非必要行业的业务,给加州经济造成了广泛和灾难性的损害。因此,原告在其财务方面遇到了很多困难,被迫解雇了相当数量的雇员,并面临对其集体生存和商业运营存在的非常现实的威胁。"
原告方声称:"加州的所有企业对其公民的健康、安全和福祉都是必不可少的,他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包括加州居民的公民权和自由。通过这些命令寻求的总体健康结果,本可以采取限制较少的手段实现。事实上,一些原告的非必要业务损失,永远不会因被告的命令撤销而追回,最终可能完全破产。"
加州检察长贝塞拉(Xavier Becerra)也是这起诉讼的被告之一。他向州长办公室提交了一份征求意见的请求。至记者截稿时,纽森还没有就这起诉讼发表任何声明。这起诉讼的被告方,还包括加州公共卫生厅长安吉尔医师(Dr. Sonia Angell),以及洛杉矶县、橙县、范杜拉县(Ventura County)、河滨县(Riverside County)的29名各级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