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波士顿华人前进会在内的近20个组织14日在麻州州府大楼门前集会,支持废除1994年颁布的"麻州租金管制禁止法",改为赋予麻州城镇自由选择实施租金控制及其他避免逼迁措施权力的"租客保护法(Tenant Protection Act)"提案,呼吁加强对租客及小型房屋业主的保护。
在当天集会和州府公听会上,家住昆市的家居护理工人曾美华发言说,她与女儿和丈夫住在一个130尺卧室,与其他四个家庭分租一栋房屋。她刚搬入时租金是470元,2014年生女儿后,屋主加租五次,现租金670元。她还称,屋主想装修,试图通过限制暖气和难听话逼迁,她和女儿都很担忧;她在过去五年填了超过15份可负担房屋抽签表,无一中选。
波士顿不分区市议员梅希雅(Julia Mejia)说,当前是时候进行租客保护,协助改善财政困境,让工薪阶层能留在或回到波士顿。波士顿教师工会主席唐佳宇(Jessica Tang)、林恩改变联盟(Lynn United for Change)、 City Life/Vida Urbana、新英格兰争取正义联盟(New England United for Justice)和麻州HUD租客联盟等代表都发言支持提案。
新英格兰调查报告中心数据显示,每天超过40名麻州居民被逼迁,较2005年几乎翻倍;麻州15个大型城镇今年租金涨15%,涨幅最大的包括剑桥市、波士顿和林恩市(Lynn)。同时,近年俄勒冈州、纽约和加州都颁布了类似房客保护和租金控制法案。
"租客保护法"由众议员康诺利(Mike Connolly)和艾路加多(Nika Elugardo)提出,另17名议员联合签署。康诺利办公室称,该提案是紧急法案,必须立即开始维护公众健康和便利,原因是当前持续住房危机下,需立刻建立本地政府对租客和无力还贷者保护,减少流离失所和沉重房租负担。
该法案包括,开放市镇政府使用当地适当方式解决住房危机的选项;城镇可对三户及以上的多户住房租金和驱逐进行监管,增加合理豁免;城镇可对移动房屋进行租金管制;同时可选择通过公寓审查委员会等形式来规范房屋向公寓的转换;当地政府还可限制房东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驱逐房客、规范押金和提前支付租金,以及画定一个防逼迁区域等;该法案还包括正当理由驱逐,以及停租通知和止赎保护的布鲁克斯法案(Brooks Act)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