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顿下东城两桥社区(Two Bridges)的三个豪宅开发案申请,于去年12月在市都市计划委员会(City Planning Committee)通过,但却引发多方反对,市议长张晟(Corey Johnson)、市议员陈倩雯随即向市府提诉,要重新审查建案;5日该案在纽约州高等法院开庭,针对豪宅案是否需进行"统一土地利用审查程序"(ULURP)进行辩论。
目前位于该社区的三个开发案地址分别樱桃街247号、南街(South St.)260号和柯林顿街(Clinton St.)259号,将建起四栋高楼,楼层高度为80层;虽然预计将为两桥社区增加3000套全新公寓,其中有694套为平价屋,但反对者认为新开发案将为两桥地区居民生活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同时谴责的市城市规画局(DCP)未向民众公布建案具体细节,更让豪宅案可以"小规模改造"(minor modification)名义申请建筑许可,不需经过ULURP。
日前由张晟、曼哈顿区长高步迩(Gale Brewer)和市议员陈倩雯发起联合诉讼,状告纽约市、市城市规画局和局长、市都市计画委员会和局长,以及市楼宇局(DOB)等,要求停止施工工程并接受公众审查。
5日的法庭上,市议会代表律师Debbie Greenberger认为开发商违反宪章,不仅跳过市议会和曼哈顿区长的审核,对于其大规模的开发案,也未经过ULURP,提供社区与相关单位公开透明的审查流程。
Greenberger进一步说,两桥社区属于1972年由市议会和市都市计画委员会规画的"两桥大型住宅开发案"(Two Bridges large-scale residential development)范围,鼓励开发商在该区发展、蓬勃社区,"在这个之前,所有两桥社区的开发案都是符合标准,直到这批建案。"
另外,Greenberger也针对在下东城兴建豪宅提出异议;她表示,两桥社区居民多为劳工阶级、低收入户,以及耆老们,在豪宅建起后将会大幅改变该社区的组成,并为原本的居民带来许多影响。
曼哈顿区长办公室代表律师James Caras则强调建案应获得区长审核,以及ULURP的重要性;他认为如此大的建案,让市都市计画委员会做最终裁决是不合法规的。
针对建商是否透过"小规模改造"为名义,藉此绕过ULURP程序,市府代表律师Rachel Moston表示,三个开发案的案例中,都不符合需要经过ULURP程序的规定。
Moston强调,建商在动工前两年,进行多次公共流程与多次听证会,确保社区居民不会因为语言隔阂而不了解建案内容,"我们确保所有人都了解之后,才开始进行。"
开发商代表律师Janice Mac Avoy提出反驳,认为建商已经按照要求,提供649户可负担住宅,而如今市议会因建案规模大,而提出需通过ULURP程序的要求不合理,"建案的规模、尺寸与ULURP并无关系。"
在经过近七个小时的庭审,法官恩戈隆(Arthur Engoron)表示,将会择期宣步判决,在判决前临时禁止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仍持续有效,市府不许发照让开发商动工;恩戈隆进一步表示,会尽快研究市府应采取何种审批程序;他还说:"这些是极大规模的高楼,你不能因为区域划分允许就这样做,我无法相信这个案子。"
恩戈隆还说:"我也希望有更多的住房被建造,但我看不出来为什么这个案子可以跳过市议会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