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22日),纽约州议会通过了一项法案,在州公共卫生法的规定下,给予女性堕胎的权利,而这一天刚好是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46周年纪念日。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这一决定也是针对去年10月联邦最高院法官卡瓦诺(Brett Kavanaugh)的确认给出的回应。
反堕胎人士希望卡瓦诺法官能够在某一时刻投出决定性的一票,以否决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针对该案的裁决可追溯到1973年,裁决在宪法中赋予了女性在怀孕早期的堕胎权。
支持者们则试图在罗德岛州(Rhode Island)与新墨西哥州(New Mexico)敦促立法者撤销反堕胎的法令。如果罗伊案被推翻,那么这些法令就会生效。支持者们表示,纽约人的投票能够给予人们动力。
这项议案在由民主党掌控的纽约州众议会和参议会获得了批准,之后又由葛谟州长这位民主党人士签署通过。州立法院还通过了法案,要求医疗保险公司将避孕药纳入投保范围,并防止雇主因为生育选择问题歧视职员。
在过去的十多年里,《生育健康法案》在奥本尼曾以多种形式存在。纽约州于1970年实现了堕胎合法化,规定如果为了抢救母亲的生命,在怀孕24周之内执行堕胎,这种情况就不算触犯杀人罪。
新的法律将“堕胎”这一描述从刑法中删除掉了,并根据公共卫生法建立了程序权利。新法规定,如果医生认为堕胎对母亲的健康是必要的,便可以在怀孕的前24周或之后实施堕胎。